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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拉圭經濟以農業初級產品為主,容易受國際市場需求影響。作為南共市成員,烏拉圭與巴西和阿根廷等國的貿易聯系緊密。近年來,烏拉圭注重發展對華經貿關系,2016年10月巴斯克斯總統訪華,表達了希望與中國推進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意愿。
一、經濟發展概況
烏拉圭實行以農產品出口為主的市場經濟,勞動力素質較高,社會消費能力較強。烏拉圭一直努力加強與南共市成員和非南共市伙伴國的貿易,持續推動市場發揮作用,增強社會安全。
20世紀90年代晚期和21世紀初期,烏拉圭經濟曾經受到金融危機的沖擊。2004-2008年期間,經濟年均增長率為8%。2009年的全球經濟危機組織了烏拉圭經濟的復蘇,2009年GDP增長率僅為2.6%。隨后,烏拉圭通過擴大公共支出、投資等積極的財政政策刺激經濟。2010年GDP增速為8.9%,2012-13年后受其主要貿易伙伴阿根廷、巴西等經濟不景氣影響又出現下降。
世界經濟論壇《2015-2016年全球競爭力報告》顯示,烏拉圭在全球最具競爭力的14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第73位。依據2015年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排名,烏拉圭在全球189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92位。
二、貿易相關法律法規
烏拉圭是拉美最早實行自由貿易的國家之一,主要貿易管理規章與關貿總協定相一致。烏拉圭主要的外貿法規包括:《烏拉圭國際貿易法》、《烏拉圭自由貿易區法令》、《外國外資法》(即第16.906號法令)、《知識產權法》、《反傾銷法》、《稅收改革法》等。烏拉圭國會和政府會根據外貿發展的實際情況,出臺臨時的貿易管理條例,如《烏拉圭關于國際貿易中使用的木質包裝材料進出國境的管理條例》、《關于紡織品進口的規定》等。
2000年烏拉圭頒布法規,對來自南共市以外的部分紡織品征收進口從量稅或從價稅。烏拉圭大部分進口產品無須進口許可,但政府可根據本國利益需要臨時頒布法令,對特定產品實行非自動進口許可,如目前對鞋類和服裝類仍實行進口許可,且申辦許可的審批程序繁瑣。
烏拉圭嚴禁進口有害于人類及動植物健康或有礙于動植物繁殖、生長的各類商品和藥品;私營企業不得經營軍火。除此以外,任何商品均可按章程納稅后進口,無配額限制和許可證管制。進口不受外匯額度制約,由進口企業自行確定進口品種和數量。一切進口必須向烏拉圭東岸共和國銀行申報,交納關稅和銀行業務稅、港口稅等費用。
烏拉圭是國際檢驗檢疫保護協定的成員國,同時在南共市國家間也簽有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協定。由于烏拉圭是一個以農牧業為主的國家,相關部門對動植物進出口實行嚴格的檢驗檢疫制度,以防止給本國的原有生態環境帶來風險。
三、投資合作相關法律法規
烏拉圭沒有對外投資專門管理機構。與外商投資相關的機構包括:投資法執行委員會(la Comision de Aplicación de la Ley de Inversiones, COMAP)、私有部門支持中心(la Unidad de Apoyo al Sector Privado, UNASEP)、烏拉圭中央銀行經濟顧問處和21世紀委員會。
烏拉圭政府鼓勵外資參與的行業主要有旅游業、服務業、農牧業、林業、加工業、礦業、能源和基礎設施、保險、基金管理、銀行等。保險領域自1993年開放市場以來,大部分險種已允許私人和外國資本進入,但工傷保險仍由國有保險公司壟斷。
烏拉圭正在實施國有企業私有化政策,但尚未允許出讓國有企業股權,僅允許私人資本或外資和國營企業合資組建新公司,或在政府指定的經濟部門進行特許經營。在電視宣傳媒體方面,外國資本不能投資普通電視臺,投資有線電視臺則要經過審批。
烏拉圭禁止外國投資的唯一領域是廣播電視業。但根據烏拉圭法律規定,為解決本國就業,外國企業來烏投資,外來員工與當地員工比例需達到1:9(經濟區內是不少于1:3),且根據本屆政府規定,未來外來投資公司還有義務招收一定比例的刑滿釋放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