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境外商務投訴服務中心是商務部免費為地方和企業提供公共服務的窗口,基本職能是針對我國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在開展境外商務活動過程中遭遇的經貿摩擦、不公平待遇和商業欺詐等,免費提供公共信息、咨詢指導并受理投訴,維護我境外商務活動主體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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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調研市場,選擇產品
?。?)選品
選品,即選品人員從供應市場中選擇適合目標市場需求的產品。從這個角度看,選品人員必須一方面把握用戶需求,另一方面,從眾多供應市場中選出質量、價格等最符合目標市場需求的產品。成功的選品,是最終實現供應商、客戶、平臺多方共贏的關鍵。選品要結合以下因素來考慮。一是公司的定位和網站定位。明確公司的整體定位和策略,以建立品牌為主還是追求銷量為主。要考慮網站平臺的目標市場或目標消費群體,通過對網站整體定位的理解和把握,進行市場調研、同行分析等,選擇適合的品類進行研究分析。二是目標客戶定位。從用戶需求的角度出發,選品要滿足用戶對某種效用的需求,比如帶來生活方便、滿足虛榮心、消除痛苦等方面的心理或生理需求。iResearch近年來的《跨境網購調查報告》顯示,在消費者進行跨境網購品類偏好方面,集中度比較高、消費者最熱衷購買的商品是服飾、母嬰產品、護膚美妝、食品/保健品、電子產品五大類消費品。三是產品的毛利。要了解物品的重量和體積,外貿中商品價格和重量/體積比例數值越大越好??紤]到碎片化銷售,運費在總成本中的占比不容忽視。選品時應該盡量選擇單件重量輕、體積小而價值高的商品,實現高客單價、高毛利率、高復購率,如前述的消費者跨境網購集中的五大類消費品。由于需求和供應都處于不斷變化之中,選品也是一個無休止的過程。市場尚待培育,高速增長可期。四是政策和法規。選品必須熟悉和了解國家法律法規??缇沉闶凵唐窇獮閭€人生活消費品,國家禁止和限制進口的物品除外,具體禁限物品目錄按《海關總署令第4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限制進出境物品表)》執行。(見表1和表2)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試點保稅進口模式的商品是部分品類,主要為民生日用消費品,如食品飲料、母嬰用品、服飾鞋帽、箱包、家用醫療保健、美容器材、廚衛用品及小家電、文具用品及玩具、體育用品等,其中酒類不能做。很多貿易商認為SKU越廣品類越豐富,經營越容易成功。盡管品類豐富會方便客戶一站式購物,產品間也可能產生關聯銷量,但是產品線過廣的弊端也是致命的。首先保障所有產品的庫存充足很難,偶爾的拆補難免,但常常拆補可能造成經營混亂,一旦缺貨,可能遭遇投訴、退單,降低客戶體驗。其次產品太多,定價可能不夠精準,缺乏競爭力。再次非暢銷產品滯銷,臨期過期難免打折處理,影響利潤率。最后產品線過長,人力有限,對產品的熟悉和了解可能不夠深入,可能造成產品描述缺乏吸引力、咨詢解答不夠及時準確等影響銷.產品線的選擇不是一次性到位,可以根據銷售情況,不斷調整優化。隨著對產品情況、行業情況等的理解加深,電商企業會更了解競爭對手品類的動態和價格變化,更重要的是,能夠通過行業和店鋪的熱銷品牌、飆升品牌、貨品的綜合對比,分析布局產品線。
表1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
表2 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出境物品表
?。?)尋找優質貨源
在驅動消費者進行跨境網購的因素中,排名前三位的分別是:品質保證、國內網站、價格便宜。這反映了消費者對商品本身的品質,網站的易用性和購物流程友好程度、跨境價格對比這三項最為關注。品質是跨境零售首先需要關注的,在確定產品線后,找到最合適的供應商以供選擇,即貨源的保障,是跨境電商進口成敗的重要一步,也是逐漸培養商家供應鏈掌控能力的關鍵一步。所以對供應商的資本情況、經營作風、能力和范圍、商業信譽等開展調查是極為重要的。力爭一手貨源,一手貨源通常利潤較好,視情況開展直采,無法直采的也要保證貨源渠道且產品質量過關。由于跨境零售退貨便利性及成本都不及國內,所以如果沒有優質貨源,建議放棄。此外,銷售品牌的貨品可能會涉及知識產權的問題,需要取得品牌公司許可授權,以免引起法律問題,不利于長遠發展。
2. 確定物流模式和選擇支付方式
傳統的國內跨境電子商務進口物流方式是中國境內貿易公司通過一般貿易方式將商品進口到中國境內之后,可以直接通過自己的電商平臺銷售,也可以交由其他電商平臺銷售。這是在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推行前,絕大多數合法商家都采取的方式。除此之外,還有其他五種物流模式,主要包括:①旅客行李:是指進出境旅客攜帶的全部行李物品。海關對行李物品的界定是自用合理數量,非以盈利為目的,因此并不適合跨境電子商務。②個人郵遞物品:指通過郵運渠道進出境的包裹、小包郵件以及印刷品等物品。通過郵運渠道到口岸郵局辦事處監管清關的貨品量較大,但處理時效和服務質量有待提高。③快件:指進出境快件營運人,以向客戶承諾的快速的商業運作方式承攬、承運的進出境的貨物、物品。進出境快件監管一般都有信息化系統,因此處理能力和穩定性都比較好。④跨境試點一般進口:2014年增列的海關監管方式,全稱“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適用于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通過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現交易(保稅電商除外),并采用“清單核放、匯總審批”模式辦理通關手續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此種方式清關費用比郵快件低,處理能力比郵快件穩定。⑤跨境試點保稅進口:不但因備貨倉儲在境內而運營成本較境外低,而且發貨時效快,退換貨操作方便,用戶體驗高,綜合物流成本最低??缇畴娚踢M口的物流模式表現出多樣化的特點,貿易商應根據各自的需要選擇適合的物流模式??缇畴娚踢M口的競爭正從商品的競爭向供應鏈和整體服務的競爭轉移,因此第4種和第5種代表著跨境電商進口的發展方向。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4 年第56號《關于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電子商務企業或個人通過經海關認可并且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現跨境交易進出境貨物、物品的,電子商務企業、監管場所經營企業、支付企業和物流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向海關備案,并通過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臺實時向電子商務通關管理平臺傳送交易、支付、倉儲和物流等數據。開展跨境電商進口,通常需要具備自營或平臺網站/網店,網站已完成ICP備案且正常運作,與海關、商檢、電子口岸等完成對接。如果采用保稅進口模式,根據海關總署《關于跨境電商服務試點網購保稅進口模式問題通知》,參與試點的電商、物流等企業須在境內注冊、并按照現行海關管理規定進行企業注冊登記,開展相關業務,并能實現與海關等管理部門的信息系統互聯互通。目前,各試點城市都推出了自己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平臺,如上海的跨境通、寧波的跨境購等,而與海關簽約且有保稅倉庫的企業也不少,以深圳為例,包括深圳保宏、前海電商供應鏈、捷利通達等。
此外,除了通關之外,選擇支付伙伴時,也推薦選擇和已經獲得政府主管部門準入的公司合作??梢蚤_展跨境電商支付的如支付寶、中國銀聯、PayPal、易極付、快錢、中國工商銀行、財付通等。三、制定進口商品經營方案在對進口商品價格趨勢有一定的把握和預測、了解了供應商的資信以及明確了適合的物流模式后,可以展開進口成本核算,制訂進口商品經營方案。進口商品的作價,應以平等互利的原則為基礎,以國際市場價格水平為依據,結合企業的經營意圖,制定進口商品的適當價格。
國內銷售價格=進口價格+進口費用+進口利潤
進口費用=國外運費+國外保費+進口關稅+
進口消費稅+進口增值稅+實繳增值稅+國內費用
需要說明的是,對于進口稅,跨境零售目前實行的不同于貨物渠道的進口稅,即不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而以對物品征收的行郵稅取代。根據《海關法》的規定,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郵寄進出境的郵遞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
行郵稅=完稅價格×稅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54號《關于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準有關事宜》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有關短期內多次來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稅規定、驗放標準等事項另行規定。
根據《國務院批轉關稅稅則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第二步清理關稅和進口環節稅減免規定的意見的通知》(國發〔1994〕64號),對20種商品,自1995年1月1日起,無論任何地區、企業、單位和個人,以任何貿易方式進口,一律停止減免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根據《財政部關于重新明確不予減免稅的20種商品稅號范圍的通知》(財關稅〔2004〕6號),對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柜)、洗衣機、照相機、復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數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和餐料等20種商品稅號重新予以明確。
應征行郵稅的,海關總署公告2012年第15號規定,進境物品完稅價格遵循以下原則確定:《完稅價格表》已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按照《完稅價格表》確定;《完稅價格表》未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來源地最近時間的主要市場零售價格確定其完稅價格;實際購買價格是《完稅價格表》列明完稅價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稅價格表》列明完稅價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進境物品所有人應向海關提供銷售方依法開具的真實交易的購物發票或收據,并承擔相關責任。海關可以根據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關憑證,依法確定應稅物品完稅價格。完稅價格表詳見海關總署公告2012年第15號附件2(見表3)。
表3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稅率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