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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慶江
(中國政法大學院長、教授)
一、應對和管控中美貿易磨擦以維護我國在WTO中的制度性利益
在中美貿易摩擦延續的情況下,近期的政策選擇必然是管控和化解貿易摩擦,而當務之急是充分利用WTO(包括其爭端解決機制)來尋求目標的實現,而中期政策選項應是以同意改革促進WTO的生存,維護我國在WTO中的制度性利益。
從入世以來中國對外貿易和經濟發展來看,WTO體制非常有利于中國。而且,對于經常受到美國等主要貿易伙伴詬病的中國經濟體制上的某些問題,WTO現行的規則和爭端解決機制并不能對中國構成制約,這實際上等于說:WTO一方面為中國創造貿易機會,另一方面,又不會影響現行中國經濟體制的特色。因此,說中國在WTO體制中享有制度性利益,一點也不為過。
WTO是當今唯一的多邊貿易體制,它不僅有一套消除貿易壁壘的對各成員方具有拘束力的規則和紀律,而且還為解決成員方之間的貿易爭端提供了一套爭端解決程序與規則。就WTO貿易爭端解決機制而言,爭端解決機制本身使得成員可以(應該)在多邊體制內解決爭端,而無須(不能)尋求單邊措施,這個設計的目的是為了消除成員方濫用單邊措施的風險并維持正常的貿易秩序。在現行的架構下,某一成員對另一成員提起申訴的能力沒有限制,實際上為WTO成員使用爭端解決機構提供了激勵機制。由于WTO司法判例的深遠影響,參與爭端解決機制對于發展WTO法的解釋與適用規則,以及發揮WTO法理在未來案件中的效應至關重要。
因此,無論美國在貿易摩擦大背景下采取的是何種貿易措施,我們即應立即在WTO爭端解決機構提起申訴(complain)。中國在WTO體制內尋求應對和管控中美貿易摩擦之道,目標之一不言而喻應該是特朗普政府在貿易爭端解決程序中敗訴,目標之二是維護于我有利的規則。
當然,WTO爭端解決機制不能解決貿易摩擦所涉及的問題,但利用這個機制有助于管控爭端。除了以規則為導向的爭端解決機制以外, WTO的內部機構(上至部長級會議和總理事會,下至各專業委員會)也是討論處理相關貿易問題的場所。 例如,中國如在WTO體制內尋求中美貿易摩擦解決之道,就能在國際社會彰顯中方是多邊貿易體制的積極參與者、堅定支持者和重要貢獻者的形象。我們完全可以在爭端解決機構和WTO其他內部機構高擎多邊主義和自由貿易的旗幟,與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作斗爭,因為如果多邊主義和自由貿易受到威脅,經濟全球化的進程遭到破壞,整個世界經濟復蘇都會受到嚴重威脅,這不利于包括中國在內的全球的共同利益。
二、貿易摩擦背景下國際貿易體系的演變
以WTO為中心的國際貿易體系在美國發起的貿易摩擦中正在面臨著解體的危險。目前,WTO已經身陷生存危機之中。十多年來,多哈回合久拖不決,發達成員數千億美元的農業補貼沒有一絲一毫的削減;電子商務等新興業態在全球市場上風生水起,WTO卻未能提供任何國際規范;已顯示WTO作為一個產生多邊貿易規則談判場所的無能為力。更嚴重的是,面對史無前例的貿易摩擦,WTO未能阻止也無法解決;面對今天甚囂塵上的單邊主義、保護主義狂潮,WTO難以進行有效地制約。
更有甚者,美日歐貿易聯盟初現,出現WTO被邊緣化的風險。2018年6月20日美國特朗普總統在加拿大G7首腦會議提議零關稅零補貼零壁壘的經濟一體化方案,據報道德國表示贊成。2018年7月17日歐洲理事會主席唐納德·圖斯克、歐洲聯盟委員會主席容克和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東京簽署“經濟伙伴關系協定”(EPA)。2018年7月25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和歐洲聯盟委員會主席容克在華盛頓達成共識,同意“共同努力,以實現零關稅、零壁壘,以及對非汽車工業產品零補貼?!?/SPAN>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國及其盟國的設計中,WTO的改革實際上指向中國的所謂“不公平貿易”措施。特朗普發動貿易爭端不但為了所謂“公平貿易”,獲取直接的經濟利益,而更是為了企圖改變中國的所謂的“非市場經濟”體制。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于2018年1月19日發布的“中國遵守WTO規則狀況年度報告”指出,中國自加入WTO以來,“中國使用的很多政策性工具都是史無前例的,WTO其他成員方從來沒有這樣做過。”美國最主要的不滿即是WTO不能處理所謂中國的“非市場經濟體制”,“國家主導經濟”或“國家資本主義”,具體而言是指中國所謂的“竊取知識產權”、“強制技術轉讓”,“國有企業(經濟)對市場的扭曲”,“大規模的產業補貼”,和“產能過?!眴栴}。 前述中國遵守WTO規則狀況年度報告表示,美國在2001年支持中國加入WTO是個錯誤,稱“現在我們都清楚看到,WTO規則無法遏止中國扭曲市場的行為?!眻蟾娴挠谜Z,暴露了特朗普治下的美國對WTO處理中國特有的貿易政策工具的能力的極度失望。特朗普政府認為: WTO在一定程度上成為重創美國經濟的源頭,使其就業機會流向中國等新興競爭對手;WTO未能為全球經濟談判達成新的規則;WTO規則將美國禁錮在不合理關稅的承諾中;WTO爭端解決一般都耗時很久,美國還指責上訴機構越權侵犯WTO成員主權,以此為由拒絕任命上訴機構法官,使其難以為繼。美國以此“脅迫”,堅持要WTO進行全面改革,否則拒絕承認“多邊貿易體制的中心地位”,甚至退出WTO。
與此同時,美國還與盟國協調立場。2018年5月31日,美國貿易代表羅伯特·萊特希澤(Robert E. Lighthizer),日本經濟產業大臣世耕弘成(Hiroshige Seko)及歐盟貿易專員塞西莉亞馬姆斯特羅姆(Cecilia Malmstrm)在巴黎舉行會談,發表聯合聲明,重申了他們對于美國、歐盟和日本以外“第三國非市場導向政策”的關切,表示就竊取知識產權、強制技術轉讓,國有企業(經濟)對市場的扭曲,大規模的產業補貼,和產能過剩問題設置規則。歐洲已經正式提出WTO的改革方案。 歐盟的改革方案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更新國際貿易規則;二是加強WTO的監督作用;三是完善爭端解決機制,打破機制當前事實上趨于癱瘓的僵局。歐盟方案最為重要的看點是要求增加新規則,主要是針對所謂的“扭曲市場”行為,其中,產業補貼、國有企業和市場準入是最為核心的三個焦點議題。甚至在加拿大召開的沒有美國和中國參加的12國WTO改革會提出的方案也相當程度上是指向中國的。 顯然,在美歐日那里,WTO改革是針對中國的。
更令人擔憂的是,美國還在企圖與其最主要的貿易伙伴國締結自由貿易協定,在協定中設置所謂的 “毒丸條款”,排除各締約國將來與中國締結自貿協定的可能性,這類條款甚至還有與中國已經締結自貿協定的國家退出與中國的自貿協定而轉向與美國締結自貿協定,迫使其貿易伙伴在美中之間選邊站。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被包含了“毒丸條款”的美墨加貿易協定取代后,加拿大政府內部就傳出雜音要求停止擬議中的與中國的自貿協定談判。
在這個背景下,國際貿易體制面臨以下可能性:第一種可能的情形,WTO基本上按照美國的意愿和條件進行改革,納入了關于非市場經濟的系列條款,在WTO改革達成的同時,美國不再阻止上訴機構成員的任命;
第二種可能的情形是WTO繼續存在,但沒有上訴機構的運作。實際上世貿成員之間的爭端發生后,只要上其中的任何一個爭端國提起上訴,即可使爭端成為懸案,爭端所涉及的WTO規則也就無法得到澄清。這樣WTO實際上回到了之前的關貿總協定狀態。
第三種可能的情形是,美國退出WTO,國際貿易體系成了一個沒有美國參與的體制。這種情形發生的前提,是美國提出的WTO改革的條件沒有被接受,美國認為繼續留在WTO對其已經不利甚至沒有意義
對第一種情形,表面上看,WTO的改革是在各方立場基本一致的情況下進行的,如果中國可以接受改革方案,就是一個妥協的方案,雖然不是最有利的,但也是最好的選擇。不言而喻,這種情況下WTO的繼續存在實際上是以中國做出重大讓步以實質上改變自己的經濟體制為代價取得的。但考慮到中國政治和社會制度的特性,美國提出的很多條件是中國現行的體制目前無法接受的。這個方案,極有可能不得不放棄。
第二種情形是一種被動的情形,實際上是維持現狀。結果是WTO將成為無牙齒的老虎:成員國違反WTO協定將不受法律約束,單邊貿易措施極有可能盛行,貿易爭端不斷而無法遏制,從而大大削減了WTO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的支柱的作用,從而使中國不但難于維護自己利益而且在WTO體制中的作用也相應衰減。
對于第三種方案,在沒有美國參與下,WTO的重要性必然下降,甚至下降到可有可無的狀態,理由是:一旦退出WTO,美國必然會加強與主要貿易伙伴的自由貿易協定特別是超大型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當美歐、美日乃至七國集團成功締結自由貿易協定時,WTO就被徹底邊緣化了。而且,這種趨勢發展下去,WTO極有可能在數年里蛻變為一個美國不愿與之談判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和美國雖然與之談判但暫時無法達成協定的國家的集合體。更嚴重的是,這些貿易協定的排他性質,將使中國的產品在美國和與其締結這些協定的國家處于不利競爭地位。
三、中國對國際貿易體系的抉擇
為了在WTO體制內謀求“更大的系統性利益”的戰略目的,必須解決WTO的生存危機。對此,中國別無他選,應在高舉自由貿易和多邊貿易體制的旗幟,表明愿意就美國對WTO不滿的問題進行談判的意愿;只有以同意改革WTO,以維持WTO成員最低程度的共識。同時,堅持WTO改革的正確方向,必須是以確保WTO存在和運作作為優先考慮事項,為此必須確保上訴機構的運作,必須反對保護主義、單邊主義,必須有助于推進世界范圍的貿易自由化、投資便利化進程,必須堅持非歧視的原則。啟動WTO改革,給我們利用WTO體制揭露美國的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提供了極好的機會,以彰顯我們對多邊貿易體制和自由貿易的支持。
然而,當美國及其盟友將我作為WTO改革針對的對象時,我們必須毅然做出抉擇。遺憾的是,WTO未來發展的任何一種情形對中國而言,都有可能弊大于利。為此,我們必須做好準備和預案:
預案一,做好沒有美國的WTO的準備。在特朗普多次作出要退出WTO脅迫他國同意按照其要求改革WTO的情況下,我們在參與WTO改革的同時,甚至也要做好接受“一個沒有美國的WTO”(Pascal Lamy)的準備,即設立一個等同于超大區域貿易協定(mega-regional trade agreement)的新WTO。這個沒有美國的WTO對中國而言具有價值的大小,就取決于留在WTO里邊的國家市場的大小。這個方案的不確定性在于WTO的其他成員國在面臨美國以談判自貿協定為手段進行拉攏時多大程度上愿意留在這個組織內。對中國而言,難度在于以怎樣的條件吸引其留在WTO里。在我國不可能改變我們的根本經濟制度的前提下,現實的辦法是在市場準入上和中外企業之間、國有企業和私有企業之間的平權上作出讓步,以緩解WTO其他成員國對我所謂“非市場經濟體制”的問題的不滿。具體而言,第一,要極大地開放我國市場、極大地增加外國商品和服務在我國市場的準入,以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對國際產品和服務的需求;第二,深化市場化改革,實施競爭中立原則,為國內各類中外企業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預案二,做好以“一帶一路”為平臺的國際貿易體系建設。目前“一帶一路”的制度建設停留在較低的層面上,主要體現在有關文件的效力等級上。自中國提出“一帶一路”倡儀以來,已有10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但基本上都是通過中國已與部分國家和國際組織簽署關于共建“一帶一路”的備忘錄(包括地區合作備忘錄、邊境合作備忘錄以及經貿合作中長期發展規劃等)的方式來承諾的。從長遠看,建設“一帶一路”需要多邊的制度建設。自貿協定作為一種經濟層面的制度化合作機制,如果與“一帶一路”建設結合在一起,會在“一帶一路”沿線地區構建一種國際貿易體系,形成一個制度平臺,為整個國際貿易體系帶來重大而深刻的變革。以“一帶一路”建設為抓手,圍繞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國家,展開制度建設,特別是超大型貿易協定的談判??梢苑謩e在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和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分別推廣促進以上海合作組織(SCO)和區域綜合經濟伙伴協定(RCEP)為平臺的超大型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